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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11-18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省科技计划和奖补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7文件和申报指南要求,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并须符合《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闽科规〔2024〕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或长期聘用人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聘期覆盖项目申请、实施及验收期)。

2.申请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各类省级计划项目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申报优青、杰青、攻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申请人已获得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本年度省基金面上、重点、创青项目。

4.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5.为推进我省全国重点实验室、创新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应用数学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在开展基础研究方面发挥作用,有关单位申报推荐时,在同等条件下对相关创新平台固定人员予以优先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单列申报指标项目的申请人,应是实验室、观测站固定人员。

6.申请书简表中“主要学科”应选择到最末级学科,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7.项目起止时间填写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不可调整),起止时间内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

5.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闽科监〔2020〕1号),基础研究类项目,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上传原则上不超过5篇。

8.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应保证不涉及查重,并做好项目查重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情况,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得推荐。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将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

9.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与科技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永利yl23411集团涉及到医学伦理审查和实验动物管理伦理审查的相关研究工作由永利yl23411集团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和实验动物管理伦理委员会承担。

10.申请书中验收成果提供形式、验收量化考核指标,是立项后项目任务书的重要内容,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11.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协议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二、项目申报指南

1.重点支持方向和资助体系

重点全学科受理项目申报,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各分支学科。其中,管理科学项目,应是运用“科学方法”,通过实验、观察、调查、测量或建模、计算、归纳、演绎等手段,探索管理与经济活动客观规律的研究。省基金资助体系包括6个项目类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创新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青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青项目)、攻关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攻青项目)。

2.面上项目(指南代码2026J0111)

支持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促进学科总体均衡协调持续发展。申请资助经费上限10万元。

申请人应是1968年5月1日后出生。申请人不得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未结题或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成果转化项目、院省合作项目、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原STS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等)。

3.创青项目(指南代码2026J0131)

支持科研起步阶段,未获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基础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后继青年科技人才培育。申请资助经费上限8万元。

申请人应是:男性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扫描上传申请书附件:博士学位证书(国外或台港澳博士学位附加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重点项目非联合项目(指南代码2026J0121)

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共性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优先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验收合格,或近3年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最后答辩阶段未立项的申请人。申请资助经费上限30万元。

申请人应是1968年5月1日后出生;未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A类(原国家杰青)、B类(原国家优青)项目或重点以上项目(含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立项;未获过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滚动资助项目;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未超过2次;不得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未结题或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成果转化项目、院省合作项目、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原STS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等)。

扫描上传申请书附件:申请人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验收合格,或近3年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最后答辩阶段未获立项的相应佐证或说明。

5.优青项目(指南代码2026J0141)

支持经历科研起步阶段并取得基础研究较好成绩,具备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能力水平,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促进基础研究后继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申请资助经费上限20万元。

申请人应是:男性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未获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类(原国家杰青)、B类(原国家优青)项目,或省杰青项目立项。

扫描上传申请书附件:博士学位证书(国外或台港澳博士学位附加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杰青项目(指南代码2026J0151)

支持在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省内外同行认可的创新性成果、对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更高水平基础研究,争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优先支持2024、2025年度进入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类(原国家杰青)、B类(原国家优青)项目最后答辩阶段未立项的申请人。申请资助经费上限40万元。

申请人应是:男性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未获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类(原国家杰青)、B类(原国家优青)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立项。

扫描上传申请书附件:(1)博士学位证书(国外或台港澳博士学位附加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申请人2024、2025年度进入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类(原国家杰青)、B类(原国家优青)项目最后答辩阶段未获立项的相应佐证或说明。

7.攻青项目(指南代码2026J0161)

支持2024、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验收合格、国家青年科学基金B类(原国家优青)项目结题通过的申请人,2024、2025年度进入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类(原国家杰青)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最后答辩阶段未立项的申请人,围绕同领域方向科学技术问题,以用为导向开展前瞻、集成、创新性基础研究攻关。申请资助经费上限100万元。

申请人应是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应未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含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立项。

扫描上传申请书附件:申请人2024、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验收合格或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国家优青)项目结题证明,2024、2025年度进入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类(原国家杰青)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最后答辩阶段未获立项的相应佐证或说明。

注:攻青项目不设推荐指标但资助数有限,除上述基本条件要求外,有关单位申报推荐时应优中选优予以遴选。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1.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推荐限额申报

2.各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推荐限额提出推荐项目,指导和组织申报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3.项目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进行申报提交

4.2025123星期三前,各申报单位将项目评审会议纪要附件3与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jcxmk@hq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基金申报”。

5.20251210星期一前,各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完成项目审核与提交工作。

6.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各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完成项目审核与提交工作。

、注意事项

1.项目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永利yl23411集团”。

2.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3.项目申请书中项目预期成果、考核内容与指标要科学、合理,技术、经济指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出现虚报夸大、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

4.项目经费预算编制须按《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附件5)要求执行。

5.系统申报用户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分配给个人。若账户和密码忘记,可联系科研秘书重置。若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省海峡信息公司)。

、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雪芬、康雅娜,联系电话:0592-6161211,0595-22693670。

2.技术支持:省海峡信息公司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3.联系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5/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15室。


附件:1.202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参考模板)

4.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5.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7.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协议书



2025年11月14日

(来源学校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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