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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11-18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省科技计划和奖补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7)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资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和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项目研究内容不得与已立项、拟立项以及同年度其他申报项目相同或相近。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项目申报时,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承担单位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书: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附件1,并须符合《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指出高校产学合作项目不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依据项目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要求,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的申请人须以项目负责人与合作企业签订产学研合同,且在20251130日前,与合作企业的横向经费到账累计达50万(含50万)以上。合作企业应是在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引导性项目: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指出引导性项目不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以及已完成产品开发任务的项目。引导性项目的申请人须以项目负责人与合作企业签订产学研合同,且在20251130日前,与合作企业的横向经费到账累计达20万(含20万)以上申报社会发展“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的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福建省科技厅颁发的《福建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或《福建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福建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扫描上传上述证书作为申请书附件。

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合作协议要求合作方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齐全。

(五)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实行经费包干制的项目不需编制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确需要补足差额部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获批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在实施完成或中期评估时,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附件4及其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科技报告。

三、工作程序

依据项目申报指南与项目特点,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的特点,各学院(研究院)限推荐2项(请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项目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进行申报,申报流程详见《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附件5)。

申报各单位召开项目评审会,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会议纪要》(附件6)与《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请按照推荐顺序排序)(附件7),并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审核与提交。

四、时间安排

2025123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评审会议纪要盖章扫描版发送至kyygxk@hq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省项目申报

20251210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审核与提交工作。各单位统一收齐合作协议(含参与项目),交至科研院高新科(不受理个人单独提交的合作协议)。

五、注意事项

项目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永利yl23411集团

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永利yl23411集团作为牵头单位的合作协议,需确保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落款日期齐全后,纸质版交至科研院高新科;永利yl23411集团作为参与单位的合作协议,需确保负责人签字、落款日期齐全后,纸质版交至科研院高新科。

项目申请书中项目预期成果、考核内容与指标要科学、合理,技术、经济指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出现虚报夸大、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申报书,提交成功后不再退回修改。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须按《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附件3)要求执行。

系统申报用户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分配给个人。若账户和密码忘记,可联系科研秘书重置。若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省海峡信息公司)。

六、联系方式

(一) 申报咨询科研院高新技术科

杜慧敏:0595-22693679,喻颖:0592-6161213

(二) 技术支持:

省海峡信息公司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三) 材料报送地址: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5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5

附件:1.2026年度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4.《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

5.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6.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参考模板)

7.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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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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