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正常学制内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永利yl23411集团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永利yl23411集团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获奖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于10月9日16:00前发送到邮箱35192@hqu.edu.cn,并将纸质版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提交到D5-304姜老师处。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指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可制定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学校复核。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附件:1.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4.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本科生)
5.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硕士生)
6.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模版(博士生)
7.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8.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9.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10.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11.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1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3.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yl23411永利集团
2025年9月30日